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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黄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宜黄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8-22 11:25:0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安字〔2017〕29

宜黄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宜黄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宜黄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已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7月29


宜黄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江西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江西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2017〕17号)、抚州市安委会《抚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抚州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安字〔2017〕17号)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经政府同意,定于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乡镇各有关部门、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企业层面。

    1.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6.职业卫生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履行职业卫生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工作场所职业卫生公告、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情况;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资料情况;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各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由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

    (二)政府层面。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情况;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七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省安委会综合督查、省安委会办公室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2017年3月份和6月份市安委会综合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夏季百日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事故信息报送情况

    3.严格监管执法情况。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矿山、小化工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4.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

    5.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情况。要突出重点领域,加大排查力度,着力抓好烟花爆竹、危化行业、尾矿库、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涉爆粉尘、有色、电力安全以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医院、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品生产、存储、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工作安排

2017年7月至10月,集中4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自查自改阶段:层层动员部署,全面自查自改。(7月)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企业自查要做到全覆盖。

    7月底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安委会办公室(县安监局办公室)。

    (二)集中整治阶段:深入执法检查,有效消除隐患。(8月至9月)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5.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督导组从8月初开始持续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督促检查。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大排查行动的全过程督导。直有关部门分工为:

1)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行业:由安监局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分工负责;

2)道路交通运输:由公安局、交通运输局;

3)消防:由公安局消防队组织;

4)建筑施工: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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