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抚安字〔2016〕5号
抚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安全生产平稳有序,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高危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和企业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综合督查主要内容
(一)政府层面。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2.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着重检查“五级五覆盖”和推动规模以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落实情况;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特别是领导同志亲自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的情况;
4.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情况;
5.事故查处结案情况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制度落实情况以及责任追究情况。
(二)企业层面。
1.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和本地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及业务保安制的建立与落实情况;
3.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与配备情况,以及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情况;
5.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
6.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情况;
7.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况。
三、综合督查时间及分组安排
从发文之日起至全国“两会”闭幕,市安委会12个综合督查组分赴全市各地开展督查,市安委会办公室派出1名科级干部为副组长并负责每个督查组的衔接工作。各督查组在各县(区)原则上工作3天左右时间,督查不少于3-5个乡(镇),抽查6-10家企业。具体分组安排为:
1.市安委会综合督查一组,负责临川区
组 长:市人社局副局长徐能华
副组长:游小杰(手机:13607949428)
组 员:市公安局1人、市妇联1人、专家1人
2.市安委会综合督查二组,负责南城县
组 长:市房管局房改办主任危转安
副组长:吴 健(手机:13870482880)
组 员:市工信委1人、市编办1人、专家1人
3.市安委会综合督查三组,负责黎川县
组 长:市规划局副局长聂 华
副组长:饶 林(手机:13627945588)
成 员:市国土局1人、市气象局1人、专家1人
4.市安委会综合督查四组,负责南丰县
组 长:市司法局副局长吴军明
副组长:蔡中平(手机:13879450739)
组 员:市建设局1人、市供销社1人、专家1人
5.市安委会综合督查五组,负责崇仁县
组 长:市科技局副局长胡汉华
副组长:李继华(手机:13767655895)
组 员:市交通运输局1人、市药监局1人、专家1人
6.市安委会综合督查六组,负责乐安县
组 长:市总工会副主席谢晓荣
副组长:张龙茂(手机:13879429239)
组 员:市公路局1人、市交警支队1人、专家1人
7.市安委会综合督查七组,负责宜黄县
组 长:市安监局副调研员邱 敏
副组长:李竞林(手机:13879498028)
组 员:市教育局1人、市邮政管理局1人、专家1人
8.市安委会综合督查八组,负责金溪县
组 长:市商务局党委委员、调研员韩建平
副组长:陈森林(手机:13879498000)
组 员:市水利局1人、市日报社1人、专家1人
9.市安委会综合督查九组,负责资溪县
组 长:市旅发委副局长邱义林
副组长:刘忠光(手机:13707041156)
组 员:市农业局1人、市卫计委1人、专家1人
10.市安委会综合督查十组,负责广昌县
组 长:市体育局副调研员黄仁洲
副组长:邹旭华(手机:13970483657)
组 员:市林业局1人、市市场监管局1人、专家1人
11.市安委会综合督查十一组,负责东乡县
组 长:市国资委副调研员汤胜生
副组长:徐国辉(手机:18397947990)
组 员:市文广新出版局1人、市港航局1人、专家1人
12.市安委会综合督查十二组,负责抚州高新区和抚州市区内重点工程
组 长:团市委副书记邹 俊
副组长:王 堃(手机:13979483617)
组 员:市发改委1人、市环保局1人、专家1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和抚州高新区要积极配合综合督查组的工作,对综合督查组反馈的情况要签字认可,并抓好整改落实。综合督查组到各地督查工作时,原则上由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由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联络接待。市安委办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定期召开督查组调度会议,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处理和解决有关问题,推动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深入基层,突出重点。各综合督查组要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工地、深入车间,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既要全面督促各地和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特别是烟花爆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要严格实行督查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督查组组长作为综合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挂点县(区)的综合督查负总责。督查组副组长负责加强与组长单位、参与单位的联系,确定本督查组的人员名单;督查人员名单和行程安排要及时报告市安委会办公室。各督查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下达督办单,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同时,要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地方政府反馈,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对因督查工作不到位而发生重大安全问题的,要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督查结束后,市安委会各综合督查组要形成督查总结报告,并于3月20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287480、13361669345;传真电话:7801617;邮箱:fzsafety@163.com。
抚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