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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5 09:20: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宜安字〔201620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尤其是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54,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季度,生产、建设、旅游都进入高峰期,特别是道路交通运输密度大,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尤其是节日期间,人流、物流、车流急剧增多,各生产企业也正值生产旺季,诱发事故的因素明显增加。各乡镇、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贯彻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促企业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从即日起,各乡镇、各单位要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乡镇、各单位分管领导必须要亲自带队,深入基层一线,靠前指挥,狠抓落实。特别是要深入到矿山井下、生产车间、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生产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措施和经费等,并跟踪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监控措施,专人负责,做到万无一失。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

1、高危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由县安监局牵头,负责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单位。各乡(镇)要立即开展高危行业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就停产、搞好安全再生产。

2、消防安全方面。由县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对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宾馆、KTV、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查处封闭占用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和阻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对重点防火地区和火源集中地点开展专项整治。

3、特种设备安全方面。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对全县的锅、容、管、特安全检查,清理报废和超期未检液化气、氧气、乙炔钢瓶,强化企业危险化学品容器和起重设备安全检查,严格查处土锅炉和违法充装点。

4、道路交通安全方面。由县公安交警部门牵头,负责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检查,要集中开展一次针对客车特别是旅游、长途客车的严管细查,严查超载、疲劳驾驶等违章现象,严防报废、病车上路。加强“三品”检查,严防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上车。

5、桥梁渡口安全方面。由县交通局牵头,负责对桥梁渡口安全检查。深入开展桥梁渡口的安全大检查,切实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6、燃气和建筑施工安全方面。由县建设局牵头,负责辖区内燃气供气安全检查,加强供气管道的日常巡查,严防燃气供气管道违章占压和挖断燃气管道泄漏事故发生;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重点对脚手架、基坑支护及模板工程、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及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施工机具开展检查,防止各类房屋坍塌、高处坠落、塔吊及其他垂直运输机械安全事故。

7、农机安全方面。由县农机局牵头,负责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抓好各类农机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做好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牌证安全、农机维护网点、联合收割机牌证安全等专项整治。

8、教育安全方面。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对全县学校(含幼儿园)、社会力量办学和校办企业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校车的安全检查,严格学校特别是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踩压挤踏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

9、卫生安全方面。由县卫计委牵头,负责对辖区医院(包括社会医疗机构)的安全检查,负责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环境、放射、学校等卫生安全工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组织卫生安全监测,实施卫生安全监督。

10、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由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对辖区内药品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安全检查。加大对饭店、食堂等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检查,防止有害有毒食品上市和传染病流行,严防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等事故发生。

11、动检安全方面。由县农业局牵头,负责对辖区集贸市场、冷库、超市、饭店、肉品店、流动摊贩肉制品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严防病、死猪肉和瘦肉精猪肉上市,确保居民食肉安全。

12、旅游安全方面。由县旅游局牵头,负责辖区内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13、工业园区安全方面。由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负责园区企业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机构建设、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和演练、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日常检查检修等情况,加强对园区新建企业安全监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14、大型集会方面。由县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大型集会的安全保障。举办单位在举办大型集会前,要编制大型集会安全应急预案,依法报公安部门审批,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作为牵头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单位,要切实负起这次大检查的责任,检查过程不得走过场、讲人情,要彻底沉下去,认真对照行业标准开展大检查。

四、大力宣传,加强教育,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各乡镇、各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安全文化氛围。要把宣传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起来,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安全生产宣传的强大合力。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中毒、人员踩踏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各类人员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五、加强值班,组织演练,努力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乡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和承担专业应急指挥职能的有关部门,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遇有突发公共事件,按规定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同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和联系沟通,在信息资源、监督执法以及抢险救援等各个环节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乡镇、各单位于429日前将节日期间值班表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节日期间,各乡镇、各单位须于每日1630(北京时间)前将安全生产情况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各乡镇,各单位节日期间检查情况于51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联系电话/传真:7611316,邮箱:yhsafety@163.com

 

宜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419

 

 

 

抄送:市安委会、县委办、县政府办。

宜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4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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