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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年度第一期危险化学品(油漆、农药)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07 08:49: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宜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宜安监管字〔2013〕11号

关于举办2013年度第一期危险化学品(油漆、农药)

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油漆、农药经营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管理资格证是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对无证或证件过期失效仍开展经营活动的,将给予用人单位2万元的经济处罚;对已取得相应管理资格的危化品(油漆、农药)主管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再培训。经县安监局研究,决定举办2013年度第一期危险化学品(油漆、农药)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3年4月27日下午在县安监局报到(县党政大楼二楼东侧),4月28日上午8:30准时开始培训。

二、培训地点

宜黄县委党校            

三、培训内容

按照省安监局制定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的要求实施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油漆经营安全规章制度》等。

四、培训对象

2013年从事油漆、农药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包括2012年度参加危化品(油漆、农药)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的人员和2013年初次开始经营油漆、农药店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每个经营单位不少于2人。

五、培训费用及其它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赣发改收费字[2012]02号文件精神以及理论、技能培训相关收费规定,培训费234元/人(含授课费、教材资料费、场地费等)。

初次培训取证人员报名时需携带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再培训人员应携带原有的安全资格证书。

联系人:黄荣华  13870492909   

联系电话:7610438  7611316

           宜黄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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